关于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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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况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国务院颁布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由中国作家协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12家著作权人比较集中的单位和陈建功等500多位我国各领域著名的著作权人共同发起,并于2008年10月24日在北京成立。协会是以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宗旨,从事著作权服务、保护和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已获得国家版权局正式颁发的《著作权集体管理许可证》,是我国唯一的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

   

 二、发起单位



●   中国作家协会

●   中国科学院

●   中国社会科学院

●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

●   北京大学

●   中国版权协会    

●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   中国工程院

●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   中国人民大学

●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排名不分先后)

   



 三、业务范围

 ●   为集体管理的目的,进行文字作品的登记和相关信息的收集;

 ●   集中管理本协会会员文字作品的著作权,维护其和著作权相关的合法权利;

 ●   就本协会管理的会员文字作品的使用,与使用者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发放使用许可证并收取使用费;

 ●   向文字作品著作权人分配作品使用报酬;

 ●   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代为收转非本会会员文字作品的使用费;

 ●   对侵犯本协会管理的文字作品著作权的行为,依法采取维权行动,提请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做出行政处罚或提起相应的法律诉讼;

 ●   与国外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签订相互代表协议;

 ●   开展文字著作权保护的调查研究工作,了解国内外文字著作权保护的动态和发展,向国家立法机关和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提出著作权保护的建议;

 ●   增进文字作品著作权人和使用者对著作权保护的认识和尊重,为社会提供关于文字著作权的咨询和法律服务;

 ●   开展著作权保护和著作权集体管理方面的宣传、推广和培训工作;

 ●   开展其它与协会宗旨一致的活动。

 

 四、文字著作权的管理

 ●   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和数字化制作等各种传媒使用的文字作品;

 ●   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方式使用的文字作品;

 ●   通过广播方式使用的文字作品;

 ●   以汇编方式使用的文字作品;

 ●   以机械表演或现场表演方式使用的文字作品;

 ●   以法定的其它许可方式使用的文字作品;

 ●   其他适合集体管理的对文字作品的使用;

 ●   为集体管理目的,对未加入协会的文字著作权人,本协会也为其向使用者收取法定许可情形下的使用费并向其分配。



 五、协会职能

 ●   对文字著作权集体管理进行宣传;

 ●   对会员及文字作品的登记、管理;

 ●   依法收取使用者交纳的使用费,并发放许可证;

 ●   定期向权利人分配使用费;

 ●   承担教科书和报刊转载文字作品等“法定许可”著作权使用费的收转工作;

 ●   对侵犯会员文字著作权的行为提出法律意见;

 ●   与海外同类组织签约,可代为管理和行使海外文字作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著作权。





 六、会员

  协会实行会员制。凡在文学、艺术和科学等领域以文字形式创作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通过与协会签订《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都可以成为本协会会员。本协会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加入协会不需交纳会费。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接受业务主管机关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本协会会址设在北京。



 七、协会荣誉

        2010年,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会长、中国作协副主席陈建功和著名剧作家、会员苏叔阳被中国版权协会评为“2010年中国版权产业风云人物”。

        2010年,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时任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入选新闻出版总署“百名有突出贡献的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

        2011年,“文著协代表中国作家向谷歌维权”入选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版权局共同组织评选的“2010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

        2011年,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法学教授刘春田和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副会长、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国家一级作家,中国作协副主席张抗抗同时入选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版权局共同组织评选的“2010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

        2011年,“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携作家向百度文库维权”入选由《中国版权》杂志和《中国新闻出版报》联合评选的“2011年中国版权十大事件”。

       2012年4月,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入选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版权局共同组织评选的“2011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

        2012年,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被中国版权协会评为“2011年中国版权产业风云人物”。

        2013年,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副会长、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国家一级作家,中国作协副主席、张抗抗被中国版权协会评为“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者”。



 

 八、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