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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著协举办2025年第二期“悦读会”

加入时间:2025-04-22   来源: 文著协官方微信公众号 

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文著协以实际工作为出发点,聚焦版权问题,于421日上午举办年度第二期“悦读会”。全体员工畅谈对版权理论与实务问题的理解和认识,共同探讨版权领域新问题、新趋势。

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

 

关键词:北知终审判决明晰教辅适当引用的边界

教辅图书对受版权保护的文章进行解读、批注、赏析等使用是否属于合理使用,是否构成对原作品著作权的侵犯,可以按照三步检验法来判定:即属于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
不得与作品的正常利用相冲突、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学者认为可以通过分析是否构成转换性使用来判断是否侵权。具体来说,引用的量、引用部分占文章整体的比例、引用部分是否构成新作品的实质或核心部分,是否对原作品构成实质性替代,产生实质性替代效果等,是综合判断是否构成合理使用(侵权与否)的关键因素。我们诉湖北教育出版社教辅图书版权纠纷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终审判决,被告教辅使用刘成章作品《安塞腰鼓》不属于合理使用,构成实质性替代,影响权利人对作品的许可范围,使权利人丧失相应的经济收益,进而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最后,判决撤销一审法院判决,改判侵权成立,文著协胜诉。这一判决被北知列为典型案例,对明确教辅使用作品的授权规则和侵权责任,维护作者合法权益,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

 

    ——联合党支部书记、常务副会长兼总干事 张洪波

关键词:短剧翻拍、侵权

在工作节奏快、生活压力大的当下,网络微短剧以其“时间短”“内容爽”等特点受到大众欢迎。大量制作者为了赚取快钱,奉行“拿来主义”,将他人作品的剧情结构、人物设定等东拼西凑,导致网络短剧存在严重的内容同质化问题,且内容抄袭和侵权问题也日益突出。网络短剧不能成为不良文化和版权侵权乱象的滋生地,要推动网络短剧向高质量、精品化方向发展。

 

——会员部 周友铭

关键词:游戏创作、视觉要素、抄袭争议

《黑神话:悟空》的抄袭争议引发了关于游戏创作中视觉类要素著作权保护的广泛讨论。作为国产3A游戏的标杆,《黑神话:悟空》的开发公司“游戏科学”承载着行业与玩家的高度期待。尽管法律上某些争议要素可能不构成侵权,但从行业伦理角度,应更加慎重对待他人的创作成果,尤其是涉及传统文化再创作时,更应主动沟通、注明来源或取得授权,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著作权保护的最终目的是促进文化创新,而非限制创作自由,但尊重原创始终应是游戏开发者的基本准则。

 

——办公室 邸学佳

关键词:歌曲翻唱、侵权争议

黄霄雲翻唱的华晨宇作品《烟火里的尘埃》中夹杂了华晨宇在《歌手》节目及演唱会中对歌曲《孩子》改编的吟唱片段,黄霄云若直接使用该片段,需单独获得授权,否则可能侵犯华晨宇的改编权,未标注改编来源还可能涉及署名权问题。翻唱本身是一种艺术再创作,但应尊重原创者的表达。从粉丝群体在此次事件中的表现也看到了公众版权意识的提升,但也存在认知差异。公众也需要借此事件,加强对版权相关知识的学习和理解,以更理性的态度看待此类争议。

 

——财务部 张文琼

关键词:职务作品、版权归属

2021年修法后,新《著作权法》第18条第2款新增第(二)项,明确规定“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当然,若工作人员与单位有其他约定,则以约定为准。因此,实践中判断作品是否是职务作品,需要从创作时间、创作背景、版权归属有无特殊约定等方面综合判断。

 

——收转与分配部 李建军

 

关键词:摄影作品、版权保护期

梁飞副总干事文章《50年前的老照片还有著作权吗?》中的案例分析部分非常重要,他用具体例子解释了不同情况下的保护期计算。比如,1940年发表的照片与1960年发表的照片,仅因发表时间不同就导致保护期计算方式迥异;而拍摄者是否在世、何时去世这些“人的因素”,又会使看似简单的五十年规则产生复杂变数。这种法律的适用性,既维护了创作者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法律溯及既往可能造成的不公。老照片的著作权保护期需通过法律交叉验证实现精准判定,体现了著作权法对历史记忆与创作者权益的双重尊重。

 

——财务部 汤婷

 

关键词:报刊转载法定许可

根据现行的《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报刊转载、摘编其他报刊已发表的作品,应当自报刊出版之日起2个月内,按每千字100元的付酬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不足五百字的按千字作半计算,超过五百字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计算。如果报刊社未按上述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应当将报酬连同邮资以及转载、摘编作品的有关情况送交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代为收转。实践中常有未支付稿酬,或者逾期支付稿酬(超出两个月)的情况,容易引发版权纠纷。

 

——许可与法律部 唐亚静

 

关键词:投稿声明

目前来说,仅凭“投稿声明”难以推定出作者在许可期刊社以纸质形式刊登稿件的同时,许可期刊社以数字化形式或者转授权知识资源平台等第三方使用作品。为保障作者合法权益,合规开展数字出版业务,期刊社应当践行《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根据期刊刊登作品的实际情况,在许可使用合同中明确授权权利、期限、地域、费用、专有或非专有授权、转授权等内容,以保障融合出版业务的发展。

 

——许可与法律部 罗啟梦

关键词:平台责任、通知+必要措施

当平台直接参与内容的创作,或者以分类、排榜等方式参与到侵权内容传播的过程中时,视为直接侵权。若对侵权行为“明知或应知”,且未采取“必要措施”,如断开链接,删除侵权内容等,则会因帮助侵权承担相关责任。平台受到避风港规则的保护,通常只需要在权利人以一定方式“通知”平台存在侵权行为,平台采取下架等必要措施后,不再承担相关责任。因此作者在发现某平台有侵权行为时,应当及时固定证据,避免后续因为平台介入无法向直接侵权方追究责任。

 

——许可与法律部 王贝贝

 

关键词:数字借阅

法律在赋予图书馆一定“数字借阅”权利的同时,也明确了严格的限制条件,这体现了法律对著作权人权益的尊重与保护,也提醒我们在享受技术带来的便利时,不能忽视法律的约束。我从相关资料中学习了很多,一方面,对版权合规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明白了在“数字借阅”中,合理使用的边界在哪里,以及如何通过技术手段确保数字资源的使用在合理范围内。另一方面,认识到图书馆在提供“数字借阅”服务时,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技术能力、运营安排和用户需求等,以制定合适的版权策略。

 

——会员部 孙铭遥

 

关键词:同人作品

同人作品一直在争议中求生,一方面,影视公司需要同人创作维持IP热度,所以各个同人社区官方的态度是选择性维权,往往采取“民不举官不究”的策略;另一方面,当同人可能威胁到官方衍生品收益时,法律手段就会迅速出击。虽然许多知名作家都曾公开表示不反对基于自己作品的同人创作,但一旦进入法律程序,个人的宽容往往要让位于商业考量。同人创作既不是洪水猛兽,也不应成为法外之地。在保护原创与鼓励二次创作之间,需要找到平衡点。

 

——会员部 张睿思

关键词: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的发展对著作权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我们必须重新审视“作者”的定义及其在作品创作中的角色。不同国家在这方面的法律实践不同,给我们提供了多样的参考。通过此次学习,我意识到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不仅要熟悉现有法律条款,还需关注和理解这些法律条款如何适应技术变化,以推动法律的修订和完善。这不仅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也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和引导新技术的落地与应用。

 

——许可与法律部 冯凯宁

关键词:人工智能、著作权纠纷

    2023年《纽约时报》诉微软及OpenAI一案,不仅是新闻出版业与科技公司矛盾的集中体现,也为AI技术发展中的法律、伦理和行业规范提供了重要启示。揭示了AI时代版权保护的复杂性与紧迫性。通过该案我也学习到了合理使用的判定需结合具体场景,包括使用目的(商业性)、对原作品市场的影响(如流量替代)、使用量(是否“过度复制”)等。若AI输出与原始作品形成直接竞争,合理使用的抗辩空间将被压缩;同时在AI时代下,版权法还需不断完善,需以法律为边界,版权合规为AI发展的基础,构建兼顾创新激励与权益保护的治理体系。

 

——收转分配部实习生 计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