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页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详细信息页
 

近九旬教授知网维权成功作品却遭下架 专家剖析“知网侵权”:侵权即下架会阻碍维权者作品知识传播

加入时间:2021/12/20 11:39:43   来源: 中国青年报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2月16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先藕洁 见习记者 韩飏)“把我100多篇文章收录到数据库,不仅不告诉我,我自己下载还要付费,而我本人也从没拿到过一分钱稿费。”近日,“知网擅录近九旬教授论文赔偿70多万”一事引发热议。年近九旬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赵德馨,因百余篇论文被擅自收录而起诉中国知网,全部胜诉,共获赔70多万元。

中国知网官方网站置顶的向赵德馨教授道歉的相关说明。

12月10日,中国知网发布说明,向赵德馨教授道歉。对此,赵德馨教授表示:希望知网拿出具体的整改措施,而不是停留于表面。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注意到,不少网友对知网侵权的行为表示谴责:“借鸡生蛋的生意该改改了,凭什么垄断了别人的成果,还要垄断别人的收益?”“作者维权胜诉就让论文下架,知网这种做法太霸道”,也有网民呼吁“希望多几个知识共享平台,不要让一家独大”。

对于“知网败诉后,将赵德馨教授的文章全部下架并不再收录他的文章”这一做法,中青报·中青网采访的多位著作权领域专家指出,下架看似满足了“停止侵权行为”的要求,但作为中国市场份额、经营规模最大的学术数据库,因此下架会严重阻碍维权者及其作品的知识传播,此类公共知识平台应在知识产权保护与鼓励全社会创造创新上拿出更大诚意,作出更多努力。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有多篇关于赵德馨教授起诉学术期刊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判决文书。


“知网侵权”引发众怒并非偶然

“‘先授权,后使用’是版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法学博士、《知识产权研究》集刊主编周林剖析说,“在使用作品前,要尊重作者,取得授权;若从作品使用中获利,应与作者分享。”

“期刊社从作者手中取得版权,又以极低价格转让给数据平台,其实自身获利甚微,但又不得不接受。”周林认为,究其原因是目前的学术评价体系过分地依赖知网这类平台。“不可能每个作者都像赵教授那样诉诸法律,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承担起纠偏纠错的职责。”

周林指出,“知网侵权”引发众怒并非偶然,其暴露出当下我国在知识生产、传播、利用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应当引起足够重视。“知识和信息具有自由流动的特征,但知识共享和信息自由不等于免费使用,使用者要遵守知识产权‘规矩’。如果大家从网上获取知识都不愿意付费,很可能会造成没有知识可享的局面”。

“这种以牺牲作者利益为代价,数据库公司‘通吃’的商业模式,与政府倡导的鼓励创新的精神格格不入。”周林认为,要改变这种局面,期刊社和出版社可以帮助中国文著协向作者取得授权,由中国文著协以作者名义统一和使用者签订作品使用合同。“这样做既可以让出版者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解决数据库公司难以寻找作者取得授权的问题,也可以使作者、期刊社从数据库经营中分享利益,以解决目前作品使用窘境”。


官司胜诉作品下架成维权“软肋”


赵德馨教授状告中国知网维权胜诉,让不少权利人提振信心。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指出,不少著作权人对中国知网爱恨相加,论文发表后的学术评价、职称评定离不开中国知网,面对知网的侵权行为,大都不敢“动真格”。

同时,不少权利人在维权的时候,更多考虑的是诉讼难度和维权成本。“很多作者被知网‘学术绑架’,维权成功后作品就被屏蔽或删除,学术评价深受影响,这可能是作者维权的最大顾虑。知网就是抓住了大多数作者的这种‘软肋’,抓住了期刊的‘软肋’,才如此行事。知网从不与作者和解,都是走法院判决,法院往往判决赔偿很低。从时间成本、财力成本和专业程度而言,作者通常耗不起。”张洪波举例说,文著协代表会员汪曾祺起诉知网侵犯《受戒》信息网络传播权,耗时两年半才二审终结。

在张洪波看来,知网侵权问题,是知识服务平台的共性问题。“民法典、著作权法都规定了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原则、举证责任倒置,强化了损害公共利益时著作权主管部门的行政监管权限和行政执法力度,为权利人寻求民事救济、行政和司法保护,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

对于知网是否涉嫌垄断,张洪波建议反垄断执法部门深入调查并予以回应。“规范获得授权的行为,引导建立严格的授权通道和纠纷处理机制,维护权利人利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行政机关的权威。”同时,有关部门还应当联合多部门,加快版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侵权失信主体建立“黑名单”制度,让侵权主体无处遁形。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作为我国唯一的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负责全国报刊转载和教科书法定许可稿酬收取和转付的法定机构,拥有众多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的授权。”张洪波说,“协会已与有关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开展授权合作,支持广大权利人依法维权,也愿意发挥自身的版权资源优势和协调能力,参与知识服务平台的版权合规建设”。


侵权即下架会阻碍维权者作品知识传播

“知网败诉后,将赵德馨教授的文章全部下架。表面上看,下架是满足了‘停止侵权行为’的要求,但由于知网目前是中国市场份额、经营规模最大的学术数据库,因此下架会严重阻碍维权者及其作品的知识传播。”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研究员周围指出,知识的传播不能建立在侵犯作者的合法权益基础上,应充分尊重作者智力成果,并给予合理的物质奖励。

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知识传播如何平衡?周围进一步剖析,智力成果的保护与传播是贯穿知识产权制度始终的核心命题,对智力成果的保护并非不考虑在特定情形下的合理使用,“任何智力成果的取得都依赖于前人的智力贡献,在保护期届满后其成果内容将进入公有领域,为后来者创新创造所借鉴”。

周围指出,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更加隐蔽、侵权形式更加多样、侵权渠道不断增加,“需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适应网络时代的知识创造、传播的需要。扩大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资深律师寇晨认为,目前知识产权犯罪的特点逐渐呈有组织、有策略、有技术手段的趋势。“如在线教育课程领域一些侵犯著作权的犯罪嫌疑人会通过加密播放器搭售包含他人视频教学课程作品的教学课程,有的销售团队把服务器设在境外,并存在明显的上下游代理分销关系,很难监管。”

在网络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如何与时俱进?寇晨建议,从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层面,司法行政机关要为权利人提供更加便民的措施,降低维权成本,并在更广泛的社会治理层面,营造知法守法氛围,加大对创新创造群体的知识产权尊重和保护。


作者 | 先藕洁 韩飏
责任编辑 | 崔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