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迪在《加大侵权惩治力度,尽快修改著作权法》发言中指出了广大作家面临的版权难题。他认为,报刊转载和教科书“法定许可”制度没有保障作者的合法权益,令广大作家很伤心;网络、新媒体转载作家作品没有人跟作家打招呼,更没人付酬;中国知网、万方数据、人大书报资料中心、超星、喜马拉雅等知识共享平台、有声书平台将很多作家作品、论文、会议论文、博士硕士论文都一网打尽,几乎都没有获得作者的授权。作家要查自己的文章,还要向这些平台付费。他创作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长篇小说《傍晚敲门的女人》被很多平台提供听书服务,都没有经过授权。数字网络新媒体侵权赔偿低。
他从文学创作者角度提出了修法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第一、法定许可制度要有更详细的制度保障措施,报刊社、出版社适用法定许可要履行相应的义务,进一步明确版权集体管理组织承担稿酬转付的法定地位和诉权;拒不履行法定付酬义务的,在罚责中要明确版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职能。
第二、网络转载需要规制。网络、新媒体转载应纳入法定许可并向集体管理组织付酬。
第三、提高行政处罚和司法审判赔偿标准。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在司法审判中,针对侵权违法行为,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网络侵权,还要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网络新媒体、平台负有举证责任,如果不能举证证明有作者授权,就应该承担侵权后果。可以考虑规定侵权最低赔偿,法定赔偿应该提高到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