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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大V曾鹏宇:说一件跟钱有关的事

加入时间:2019-1-17 14:23:49   来源: 曾鹏宇 
      最近一期的《读者》杂志转载了我一篇文章,编辑通过微博找到我,要给我发样刊和稿酬。期间她告知,今年前段时间她们杂志还有一期也转载了一篇我的作品,但当时不知道我的联系方式,就把上一次的转载稿酬发给了中国文著协,让我跟文著协联系一下。

      这时候我才发现,其实文著协之前联系过我,但我很少看微博未关注私信,结果错过了。

      我查到文著协留的公开联系电话,打过去之后接电话的是个年轻姑娘。

      妹子说话和声细气,说一旦有像我这样报刊联系不上作者、不知道如何发放转载稿酬的情况,就会将稿酬支付给文著协,以避免转载不付酬、侵犯作者著作权的情况。此后作者可以随时向文著协申请稿酬。

      随即文著协方面发来了一封邮件,里面是一张需要填报的稿酬申领单。我看了一度有些纳闷:不就是领个转载稿酬,为什么还这么麻烦?

      妹子跟我解释说:“您虽然是第一次跟我们联系,但可能我们之前收到不止一次您的转载稿酬,我们会通过系统查询是否还有您其他作品转载稿酬,如果有,就把稿费全部支付给您。”

      明白了,填完表后发过去。

      昨天忽然又接到那个妹子电话,告诉我她们的确查到之前还有一笔广州日报转载我文章的稿酬汇到了文著协,都已经支付给我了。

      我看了一下,两笔稿费都到了——大家请忽略金额,因为稿费本来就不多,转载的标准更低,但这至少是一种尊重。

      其实绝大多数真正热爱写字的人,对钱都看得比较开,但对尊重真的会特别在意。

      有趣的是,跟几个写字的朋友说起这事,发现有些作者还不知道有通过文著协查询或者申领转载稿酬的方式,特别归纳一下,供写字的同行参考:

1、作者发现文章被报刊转载,没有收到转载稿费的,可以直接向中国文著协投诉,要求维权并追讨稿酬。文著协方面会与有关报刊社联系交涉,直到帮作者要到稿酬。

2、如果作者是文著协会员,或者虽然不是会员,但从文著协申领过稿费(我就是这样的情况),文著协作者库中有这个人的信息,以后收到这个名字的作者稿费,文著协会主动跟作者联系,向作者发放稿酬。

3、按照法律规定,报刊转载和教科书选用文字作品,属于法定许可,报刊社和出版社可以先使用作者文章,但必须依法将无法找到作者的稿酬按照程序交给稿酬转付法定机构中国文著协,由文著协向作者转付稿酬。

4、其他情形下如汇编类图书,尤其是教辅类图书,汇编选用作者文章,不适用法定许可的规定,必须事先经过作者或文著协授权,协商稿酬,签署授权合同后,方能选用,否则构成侵权。

(查看了一下媒体公开数字,虽然目前国家规定转载稿酬只有千字100元的标准,但是就算这样每年文著协也要向作者转付汇编类图书选文稿酬上百万元,2018年的数字大约是三百多万元!……是不是很惊讶?几百万啊!)

5、文著协对于报刊社和教科书出版社交来的稿酬,会主动查找作者(就像之前联系我一样),暂时没有作者联系方式的,都在官网和微信公号公布作者作品信息(大家可以自己去查阅)。

      在以上这些要点中,个人认为最重要的是第一点,因为相比侵权方,被侵权的写作者基本都是个人,时间和精力有限,哪儿有那功夫为了几百块钱去跟侵权方打官司,但是你可以向中国文著协求助。

      前段时间还看到文著协替已故著名作家汪曾祺女儿维权的新闻,向将汪曾祺作品未经授权付费下载的某平台和中国知网提起诉讼,最后法院判赔2万元。

      是的,2万元对于汪老这样的著名作家来说不多,多数写字的人收入也不算高,另外国家稿酬和转载标准也低,但并不因此就可以把侵权当成理所当然。

      钱并不是一个多大的问题,尊重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