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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著协与河北教育出版社签订稿酬转付协议

加入时间:2016-5-5 16:53:15   来源: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 
 
今年“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与河北教育出版社签订了《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文字作品报酬转付协议》。根据该协议,该社将其义务教育教科书选用的部分文字作品的稿酬依法交给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报酬转付的法定机构——文著协,由文著协向权利人转付。


河北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语文教科书,在选文和编辑方面有自己的特色,广泛适用于河北省中小学校,颇受好评。但该社长期以来也一直受到稿酬问题的困扰。时常有作者致电致函河北教育出版社,要求其支付稿酬。更有不少作者直接向版权主管部门投诉,称河北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科书选用其作品却没有支付稿酬。文著协也接到许多会员的咨询和投诉,要求河北教育出版社就教科书选文支付稿酬。河北教育出版社由于没有专门的人员和精力查找、联系众多权利人,与教科书编写单位之间的权责分工未捋顺等原因,迟迟未能向选文权利人及时支付稿酬。2013年12月1日《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颁布实施以后,权利人投诉的情况更加频繁集中,出版社疲于应付。


文著协结合会员投诉的情况,主动与河北教育出版社沟通联系,向出版社宣传讲解教科书法定许可的相关法律规定、出版社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介绍文著协的法定职能及业务范围和工作流程,要求河北教育出版社尽快解决教科书选文稿酬的支付问题。在文著协的积极推动下,河北教育出版社逐渐提高了对教科书选文付酬工作的认识,派人参加了国家版权局主办、文著协承办的 《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宣传贯彻座谈会。文著协还专门派人前往该社接洽沟通。该社领导进一步领会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高了遵守著作权法、尊重权利人的意识。经过多次沟通协商,河北教育出版社针对语文教科书选文作品与文著协签订了稿酬转付协议。


本次签订协议两份。其一针对2016年4月之前的语文教科书选文。该协议涵盖2016年3月31日前向协会投诉的会员,支付该社在2014年春秋学期、2015年春秋学期及2016年春季学期教科书中的选文稿酬,涉及近百位权利人,共计151篇文字作品。其二针对2016年4月之后的语文教科书选文。2016年秋季开始,经有关部门批准,河北教育出版社将启用新版语文教科书。协议约定,该社新版语文教科书所选用全部文字作品的稿酬都交由文著协转付给相关著作权人。


河北教育出版社是继人民教育出版社、江苏教育出版社之后,又一家与文著协签订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文字作品稿酬转付协议的教科书出版单位。该社落实法律规定、尊重作者权益的做法,值得其他教科书出版单位学习借鉴。


文著协作为中国唯一的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也是全国报刊转载和教科书选文稿酬的唯一法定收转机构,负责收取报刊转载和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文字作品的稿酬,并转付给文字作品权利人。


文著协自2008年10月成立后,就积极关注广大文字作品作者对教科书选文付酬的诉求,承担了相应的调研工作。2013年年底,国家版权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后,全国政协常委、文著协会长陈建功专门接受有关媒体采访,宣讲该办法的制定背景、宗旨目的及主要内容。全国政协委员、文著协副会长张抗抗连续两次向全国政协提交《关于加强整顿治理教科书编写出版单位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提案》,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在社会上引起很大的反响。文著协也通过各种媒体宣讲该办法,介绍文著协积极寻找作者并向作者转付稿酬的流程。


文著协目前拥有会员8千多人,作者译者数据7万多人,与各类教科书选用作品的作家有广泛的联系,正在建设“教科书选文公示认领系统”,主动帮助作者监测作品入选教科书的情况,帮助教科书编写出版单位解决向作品权利人支付稿酬的后顾之忧,有效化解出版单位与作品权利人的版权纠纷,将协会的法定职责落到实处,切实维护文字作品作者合法权益,规范教科书出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