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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通讯 2015年第1期

加入时间:2015-6-4 9:51:53   来源: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 
 【“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专题】

 

2015年4月,我们迎来了一年一度的“世界知识产权日”。在此期间,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组织、参与了一系列与版权保护相关的活动。

一、 国家版权局在文著协组织集体管理座谈会

    4月14日,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在我协会召开“著作权集体管理座谈会”,总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汤兆志、人事司副巡视员王彤和版权管理司处长胡萍出席,各集体管理组织主要负责人或代表参加。各协会通报了上一年度的工作总结、近期的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并就我国集体管理组织的发展提出了建设性意见。版权管理司和人事司领导分别就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发展提出了工作要求。

二、为老会员上门送稿费,感动权利人

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文著协工作人员先后为作家叶圣陶、刘绍棠、冯至、翻译家汝龙、诗人李广田、何其芳、戏剧家李健吾的权利继承人,以及翻译家张荣昌等8位著作权人上门送去教科书选用文字作品稿费总计6.7万元。著名作家李广田的女儿李岫近日由于健康原因,很少出门,见到文著协工作人员的到来,老人非常高兴,她说:“你们平时工作这么忙,还专程为我们送来稿费,你们的工作做得太细致周到了!”

文著协工作人员在给权利人上门送稿酬时,介绍了协会目前的发展情况,

还特别介绍了国家版权局和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和《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并对他们普遍关心的稿费标准问题,给予耐心细致的解答。著名翻译家汝龙的儿子汝企和说:“我现在退休了,对目前著作权方面的新政策关注较少,你们的到来为我带来了好消息,非常感谢文著协,感谢你们一直为我们争取利益。”

  著名作家、戏剧家李健吾的女儿谈起父亲作品遇到的版权问题时显得非常激动,她说:“目前虽然国家有了新的稿酬标准,但由于执行中缺乏监管和惩罚力度不大,很多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在使用传统老作家作品时,都不按新标准执行,或故意压低稿费标准。我们现在年纪大了,不懂版权方面的知识,也没有精力与出版社因稿费标准问题进行交涉。我们这些老作家、翻译家非常需要文著协这样的机构来帮助我们。”同时,她也呼吁社会对传统作家作品的版权问题多些关注。

文著协作为负责全国报刊转载和教科书法定许可稿酬收转的法定机构,一直积极与有关报刊社、出版社沟通,帮助众多作者收取法定许可稿酬,与此同时,文著协积极与产业界合作,授权会员作品数字版权,为会员争取数字版权收益,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帮助中国书报刊出版社和作者收取中文书报刊海外复制和数字化复制使用费,在维护会员权利方面做了很多富有成效的工作。文著协多年来在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广会员作品等方面所做出的不懈努力,逐渐得到了广大著作权人和产业界的认可。

最近,我协会将陆续给会员和其他作者汇出教科书、电子书稿酬,同时,文著协正在建设“教科书选用文字作品公示认领平台”,帮助广大作者向教育

出版社收取教科书选文稿酬。(收转分配部李建军)

三、参加2015年知识产权南湖论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国际研讨会

4月17-19日,2015年知识产权南湖论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国际研讨会在南京召开。文著协总干事张洪波应邀参会,在“文化繁荣与著作权制度”分论坛作了题为《媒体融合背景下的版权运用与中国文化走出去》的发言,同时也介绍了“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文化走出去与版权贸易、海外影印复制权与数字化复制权的发展问题。

很多与会者认为,文著协这些年来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树立了集体管理组织的良好形象。张洪波总干事的研究很有前瞻性、实务操作性,文著协的工作紧跟时代步伐,立足权利人和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很有前景。知识产权界应该积极关注“一带一路”背景下知识产权的国际合作与保护问题。

四、参加东北亚·青岛版交会 

4月29日-5月3日,文著协参加了2015年东北亚·青岛版权交易会暨正版图书展。在组委会支持下,文著协制作宣传板9块,以图片和文字形式,生动地展示了协会概况、近年来工作情况和重大业务活动,发放协会简介和版权宣传资料500多份,并与参会的国内出版社以及韩国、日本等主要参展商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五、在青岛版交会上与韩国KORRA草签合作协议

文著协与韩国复制传送著作权协会(KORRA)都是国际影印复制权联合会(IFRRO的正式会员,长期以来保持着友好关系,韩方一直希望与我方签订相互代表协议。同时,韩国著作权委员会也非常重视这一协议的签署。应我方要求,在韩国著作权委员会的协调下,韩国复制传送著作权协会指派国际处两人专程来到青岛参加版交会。5月1日上午,文著协总干事张洪波与专程前来的韩国复制权和公开播放权集体管理协会公共关系和国际业务处负责人郑承贤,就协议文本和其他相互代理事宜进行会谈,就正式协议文本达成一致。双方在版交会文著协展台上草签协议。

双方商定,在5月27日中国国家版权局与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主办的“中韩著作权研讨会”期间举行正式签约仪式,双方各自邀请政府主管部门领导和有关嘉宾出席签约仪式。

双方认为,两个机构管理和运营模式有很多相近之处,可以就各自代理的版权作品委托对方,开展版权代理方面的合作,进一步为中韩著作权交流与合作做出各自的努力。双方还就“一带一路”背景下中韩出版与版权交流交换了意见,并愿意积极推动中韩两国之间开展互译出版,加深文化交流与版权合作。

六、举办“媒体融合背景下出版业数字化转型与版权运营”培训班

按照总局批准的2015年培训计划,在总局人事司的指导下,文著协专门安排在今年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在长沙举办了“媒体融合背景下出版业数字化转型与版权运营”培训班。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数字出版司处长王强、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育部高级经济师郭全中、《中国激光》杂志社总经理杨蕾、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战略发展总监张德君、中国期刊协会中国期刊年检杂志常务副社长段艳文和我协会总干事张洪波等专家,紧紧围绕培训主题,分别阐述了我国数字出版的现状和数字出版产业的政策,分析了我国数字出版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指出了我国数字出版产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介绍了政府部门对我国传统出版业转型升级的政策导向,并且通过具体的数字出版案例实务,介绍了出版业数字出版转型的一些经验做法,介绍了媒体发展中的版权资产管理和运营维护实务知识,并就我国出版业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媒体融合发展的建议和意见。

这次培训对传统媒体向新兴媒体转型及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参加培训的学员对本次培训的主题、背景、课程的设计、专家的选择和现场授课都非常满意。张洪波总干事还通报了总局批准的我协会全年培训计划及安排。

七、组织收看CCTV-12专题节目

4月26日,协会组织员工分头收看CCTV-12“一线”栏目专门为“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制作的专题节目《依法而转》。央视采访了版权管理司领导、有关专家,也采访了我协会张洪波总干事,他就规范网络转载问题和文著协的工作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八、为媒体撰写评论文章

文著协总干事张洪波应邀为4月24日出版的《新京报》撰写评论文章,文章的题目是《打击新媒体非法转载需怎样的重锤》。摘要如下:

在今年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国家版权局发布了《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该文件是对有关法律规定的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界定,同时对一些社会热点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张洪波认为,面对网络非法免费转载这一社会“毒瘤”,明晰法律规定是基础,但更重要的,是对违法机构的违法行为施以“重锤”。

首先,要加大著作权行政处罚力度。著作权和文化市场执法部门应该拿出深圳市场监管委处罚“深圳快播”那样的力度,开展著作权行政执法。其次,司法审判要提高判赔标准,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调整举证责任,降低追究刑责的门槛,让网络媒体不敢非法转载。第三,建议有关部门尽快修订1996年的《关于将执行著作权法情况列入报刊年检的通知》,再次明确将是否向集体管理组织支付报刊转载稿酬纳入报刊年检指标,建立常态化的报刊网络著作权执法检查机制,加强网络编辑版权知识培训。第四,政府部门应该大力鼓励普通作者、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与文著协、音著协这样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建立集体协商授权和稿酬转付机制,以及版权纠纷集体协调机制,搭建网络转载交易服务平台。第五,《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机制”,这需要尽快实施“将侵权行为信息纳入社会信用记录”,建立“网络非法转载黑名单”制度。还有,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应积极推动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将网络转载纳入法定许可范畴,同时引入“延伸集体管理”制度。

在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文著协还参加了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主办的“音乐作品版权保护研讨会”,利用博客、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转发有关版权热点问题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