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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抗抗:教辅侵权严重 建议开展专项整顿

加入时间:2014-03-01 10:10:00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8日讯 2014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文艺界部分人大代表的议案和政协委员的提案近日陆续曝光。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的作家张抗抗日前向中国经济网记者独家披露了自己的提案。张抗抗的提案主要是针对目前教辅侵犯著作权问题非常严重,建议每年新学期开学时开展一次“教辅侵权专项整顿治理行动”。 

国务院参事、著名作家、中国作协副主席、全国政协委员张抗抗  高斌/摄  

  据了解,按照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教科书使用各类作品,属于“法定许可”,可以“先使用后付酬”,而教学辅导材料和教学参考书(简称“教辅”),不属于教科书,不适用“法定许可”,不能先斩后奏,必须遵循“先授权后使用”的著作权基本原则,即必须事先获得作者的授权,并协商约定稿费标准后,才能在编写和出版教辅时选用,否则将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013年12月1日,国家版权局和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布实施的《教科书法定许可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明确规定,该办法仅仅适用于使用已发表作品编写出版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教科书的行为,该办法所称教科书不包括教学参考书和教学辅导材料。所以,编写、出版教辅与除教科书外的其他图书毫无二致。

  据权威专家估计,教材教辅的市场份额占全国图书市场的七成,而教辅占教材教辅市场的七成,市场规模在300-400亿元。只要有教材的地方,就有教辅,而且很多师生往往不止拥有一套教辅。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近几年对全国主要教辅编写出版单位的抽样调查显示,教辅侵犯著作权问题非常严重。第一、很多作者不知道法律对教材和教辅的规定不同,不知道教辅选用自己的作品应该征得同意,并支付稿酬。第二、很多教辅编写出版单位(有大量民营文化公司出资参与策划、编写)没有取得作者授权,更谈不上支付稿酬。如果有作者找来,推辞不掉的,仅仅支付一点稿酬了事,从不承认侵权。第三、教辅编写出版单位从不公开教辅选文目录,造成作者无法知道自己作品被选用情况,作者没有知情权。第四、很多教辅编写出版单位对作者维权要求置之不理,故意将教辅和教材混为一谈,规避侵权法律责任。第五、作者维权成本高,投诉无门,亟需有组织地维护作者权益。

  仅以对一家教育出版社的调查结果为例,该社每年编写出版教辅300余种,选用的文字作品达10000多篇,涉及作者约4000人,其中上千篇文章没有作者署名,而且,从未主动找作者联系授权问题,并支付稿酬。在作者和有关集体管理组织代表会员与其交涉时,态度强硬、傲慢,根本不承认未经作者或集体管理组织授权的侵权责任,也不赔礼道歉,不提供样书,故意将教辅和教材混为一谈,回避教辅侵权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仅仅以找不到那么多作者为由,想“补发”一点稿费,企图花钱免灾,而不是赔偿。

  张抗抗指出,事实上,在处理教辅侵权问题上,很多作者认为,尊重比金钱更重要。利润如此丰厚的教辅市场,为什么不主动依法取得作家授权?教辅侵权单位的强盗式逻辑引起很多作者的不满。

  教辅侵权,不仅侵犯著作权中的汇编权、复制发行权,还由于不署名、乱署名、不标明出处、随意篡改作品名称和内容等而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因此应该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张抗抗认为,目前教辅编写出版单位这种灯下黑,挣昧心钱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广大作者的著作权,而教辅编写出版单位却赚得盆满钵盈,造成了极大的社会不公平。教辅编印发的背后都有强大的利益集团,同时也是最大的侵权集团。这种教辅侵权的所谓“民不举、官不究”现象长期存在,将导致整个出版业的集体侥幸,形成版权意识的集体缺失,最终损害的不仅仅广大作者、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出版业本身,甚至会损害全民的版权意识、权利意识,乃至法治社会的建设。

  近些年,国家版权局联合公安部、工信部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专项治理“剑网行动”,收到良好效果,产生良好社会反响。张抗抗建议,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会同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每年新学期开学时开展一次“教辅侵权专项整顿治理行动”,建立对教辅编写出版单位(包括与出版社合作的民营文化公司)对《著作权法》的执行情况的常态监督检查机制,并将其列入出版单位的年检核验范围。由于教辅侵权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获益多,已经涉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该进行严厉查处。同时,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出台详细的规定,从著作权法角度,规制教辅出版行为,加强对作者合法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