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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集体管理仍然任重道远

加入时间:2014-1-23 10:45:19   来源: 中国新闻出版网/报 作者:方圆 
   曾经,好的文章令“洛阳纸贵”,但却无人付费给文章作者;如今,人们探讨如何用集体管理来保障作者获得报酬——





  



  □本报记者 方圆





  “在刚刚过去的一年中,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业务都有不同程度的积极进展。其中,音著协和音

集协的收入均突破亿元;音著协和文著协的会员增长较快。”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汤兆志1月16日在出席由国际作者和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召开的“版权和集体管理研讨会”时表示。对于1992年才成立第一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中国而言,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属不易。然而对比CISAC在会上首次公布的“2012年收取版权使用费78亿欧元”,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所收取的版权使用费金额却显得相形见绌。这也预示着在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仍然任重道远,正如知名音乐人李海鹰所说:“好的文章‘洛阳纸贵’,人们争相传播,但没有人付钱给文章作者,现在这个观念该变变了。”





  未来我国的集体管理制度应当如何发展?世界集体管理组织有哪些先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在此次研讨会上,CISAC主席吉恩·米歇尔·雅尔(Jean-Michel jarre),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汤兆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国家版权局国际版权研究基地主任吴汉东等对集体管理现状与发展均提出了各自的见解。而知名音乐人、新加坡作曲协会董事许环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理事李海鹰则从作曲家的角度阐述了音乐著作权人的生存现状和理想。





  政府角色: 扶持合法 惩治非法





  相比于国际社会,中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如同中国的著作权法律制度一样起步较晚。汤兆志分析我国目前集体管理存在四大问题:一是现行法律法规设计仍存缺陷。如没有规定表演者和录音制作者的表演权、广播权,文字、摄影、美术、音乐作者的复印权,美术作品的“追续权”等;二是在中国,权利人、使用者、社会公众对集体管理制度知之甚少,对集体管理组织的产生和运作持有怀疑的态度;三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自身的运行和管理也存在诸多问题,尚未建立完整、高效的信息发布渠道;四是数字和信息网络技术环境下,一方面,权利人认为在数字环境下能够实现自己对权利的有效管理,加之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不理解和不信任,不愿意将权利授权给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集体管理组织得不到足够的授权,而缺乏代表性,集体管理活动无法有效开展。另一方面,在对互联网作品的使用上,公众已经习惯了“免费的午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和网络运营商尚未建立运行良好的商业模式,从互联网对作品的使用中收取使用费异常艰难。





  在集体管理中,政府应当扮演怎样的角色?汤兆志认为,从世界各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发展经验可以看出,在著作权管理制度建立成熟的过程中,政府在审批、监管、扶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方面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具体到我国,一是要积极修法;二是加强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监管和扶持力度,惩处非法从事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的行为,帮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解决实践中的困难;三是通过媒介手段宣传和通过执法手段打击侵权盗版;四是借鉴成功经验,继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CISAC: 78亿欧元版权使用费的意义





  雅尔在会上首次公布了2012年全球版权费收取数据。数据显示,CISAC在2012年全年共收取版权使用费78亿欧元。雅尔透露,版权使用费中58.8%来自欧洲,亚太地区的收取比例仅占20%,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从这些使用费的来源来看,75%以上来自公开表演的传播,如电视广播等。





  “人们很容易认为,作品的销售者、作者、表演者基本是一伙人,他们置身于玻璃幕墙大厦之后,但情况并非如此。”雅尔说,“创作者往往各自为战,每个作品的创作要花费大量时间,他们的生计仰仗公平的报酬。我们的主旨在于让世界了解版权对于艺术作品创作者的影响。”





  全球总部位于法国巴黎的CISAC成立于1926年,为非政府、非营利性组织,是全球创作者协会联合体。其成员来自120个国家的227个创作者协会,代表超过300万个文学及艺术创作者和出版者,涵盖了音乐、电影、戏剧、视听、文学、摄影和视觉艺术等门类。据介绍,CISAC通过在集体管理组织之间构建起全球性网络,使它们之间得以更高效地进行合作,通过设计并维护信息网络平台,使得收费和分配更加精确,并向创作者提供法律和技术等各种支持。“CISAC的存在是为了确保在所有的艺术门类中,创作者能就其作品得到公平的报酬。虽然这在某个特定领域很容易实现,但在超越国界的情况下,国际性集体管理组织的存在,可以提供全球性网络并促进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取。”雅尔表示。





  创作者: 要做“英勇的维权者”





  许环良认为,个体创作者很渺小,只有加入集体,拧成一股绳,才能争取到合理的报酬。“我们应对未来保有信念。从现在做起,致力于版权保护的工作,保护和激发创作者的热情,相信中国也能做出国际性的好音乐。希望大家一起为‘未来还没有到过的世界’共同努力。”





  李海鹰坦言自己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最早的会员之一,多年来和协会合作十分愉快。“中国有个词叫做‘洛阳纸贵’,意思是作品风行一时,流传甚广,导致纸都贵了。遗憾的是,好的作品只带来了纸张价格的上涨,而作品本身是不要钱的。”李海鹰从这个故事延伸开来,认为东西方文化存在差异,中国人从古代起就认为知识产品是无形的,不应该卖钱,而这在西方是不可想象的,这也是中国版权保护的不利因素。李海鹰还称自己是个“非常英勇的作曲家”,为了版权曾两度打官司,并都以胜诉告终。“中国不缺乏有才华的创作者,但是版权意识薄弱,对于创作者的保护不够,希望将来有一天创作者能够靠自己的作品生活。”李海鹰表示。





  “CISAC最近将亚太区总部迁移至中国北京,很具战略眼光,相信对中国的集体管理会带来推动作用。”吴汉东说:“中国的版权产业的发展速度已超过GDP的增长速度,对GDP的贡献率也明显超过世界平均水平,这是个可喜的现象。中国仍需进一步努力,不管是一大步,还是一小步,只要迈出了步伐,就都会距离成功更近。”